2025年,大连海事大学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并设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统一管理全日制和在职法硕教育培养工作。近年来,海大法硕中心以全新的办学理念、独特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拓展工作,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法硕教育模式。其中,尤以在职法硕的教育和培养更具特点。
海大依据社会需要和本校特征,为在职法硕设置了肯定的法务方向,由学员依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及专业兴趣自行选择。在课程设置上,针对各类法务方向班的个性化需要,有针对性地开设了一些特点课程。同时,基于海大在海商法方面的优势地位,开设了海商法类课程供学员选修。在课程数目和课程的讲课学时上,超出了相同种类培养单位的平均水平。为提升教学水平,海大法硕中心整理了校内外法学教育资源,聘请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著名高校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已逐步形成了校内教师与校外教师相结合、学校教师与实务专家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环节相结合、适度管理与学生充分自主相结合的全新讲课模式。
本着以服务社会、突出特点办学的思想,同时依据联合办学单位培养专门法律人才的实质需要,近年来,海大先后与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大连人民检察院和本溪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了审判理论与实务方向在职法硕班和检察法律实务方向在职法硕班。针对培养学者型法官与法官型学者与高水平检察官的需要,拟定专门的培养策略,有侧重地深化专题教学,走出了一条符合法官、检察官实质需要的学位层次提升与实务能力培养的教育的道路。
2025年,海大与重庆公安局签订了联合举办公安法律实务方向在职法硕班的协议,针对重庆公安干警工作的实质需要拟定了培养策略,增设国际警务合作专题、证据学专题等必学课,特设刑事侦查技术专题、公安管理实务专题等方向选修课,并专门聘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讲课。迄今为止,重庆公安局公安法务方向班已经连续招收5届学员,以出色的师资力量和高水平的讲课水平遭到了广大学员的常见认同。
现在,海大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已经形成了从社会需要出发、立足本校优势学科、特点鲜明、以学员为本的办学理念。海大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将坚持不断进取、发展革新、塑造东北区域法硕教育出色品牌的信念,继续努力探索法律硕士教育和培养模式,力争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基础扎实、德才兼备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